如何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有关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程序在土地管理部门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如果申请人不清楚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处理,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后,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总结:如何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国务院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条例之后,紧接着,我国国土资源部也相应的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此后,关于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就需要严格依据这两个规......
·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事故责任人,如果交通事故由一方过错造成,则全责方需要按照规定承担所有的赔偿费用。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该怎么处理呢?全责方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
·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是什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
·一、彩礼返还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法定条件是什么1、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合同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
·怎样算分居?
怎样算分居?怎样算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
如何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