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构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一、对于构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看守所拘留不一定就会被批捕,只要证据不够的话,那么就一定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齐了所有的材料,而且也有证据犯罪的实事,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根据案件的实事进行批捕。
  
  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拘后逮捕会不会通知?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嫌疑人被拘留后,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后,会立即进行逮捕,并且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刑事案件必须要达到了批捕的条件检察院才会实施此行为,但不批捕不代表着就没有任何的责任,对于一些自诉的案件是可以不用通知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从而也可以达到最后的目的,所以,不同的案件就会作不同的处理。
  
  
  
总结:一、对于构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看守所拘留不一定就会被批捕,只要证据不够的话,那么就一定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齐了所有的材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寻衅滋事罪可以私了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二、【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是什么?我国是个建筑大国,每天都有大量的项目开工建设。建筑物也同商品一样,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否则存在质量问题的话,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严重者会......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房地产如今在中国发展的如火如荼,建筑工程承包也大规模出现。工程承包一般包括好几个行业,比如土木、水电、防尘、内装修等等,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很多人不知道工......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对于构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