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试用期的约定来执行。此时对于企业来讲,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问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的次数只能一次。但是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岗位、绩效和薪资等人力资源管理指标,对劳动者设置相应的转岗考核期。变通做法是:对调整岗位或重新任职的劳动者进行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和薪资管理的制度考核,并依据这些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支付该培训费用,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该约定也无效。若在合同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考核劳动者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要件:
1、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2、相关劳动合同等书面文件中存在着录用条件的约定或者规定;
3、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前进行考核;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做出。
二、试用期工资企业应怎样支付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问题,《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有的企业管理者以为在试用期内,法律就管不着,因此任意的延长试用期期限,同时在试用期内也不对员工的利益进行保障,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样的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同时也是企业在试用期内应该注意的地方。
总结: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试用期的约定来执行。此时对于企业来讲,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不管是在汽车制造,食品销售以及生活当中其他比较成规模的企业,这些公司都有着属于自身特有的注册商标,市场当中的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该商标去认识和了解该企业。可就算是普通民众也应该知道商......
·醉酒驾驶一般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国家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国家赔偿用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
·法律规定失地农民是否有保险?
失地农民是否有保险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女方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
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