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吗,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要是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那么此时该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呢?首先,我们还是要先了解清楚,法律方面是否允许对离婚过协议书进行修改,如果允许,那么才能说怎么修改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通常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即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综上所述,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二、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其实是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书的,至于怎样修改离婚协议书 ,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此时修改离婚协议书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不是任由当事人随意修改的。
  
  
  
总结:要是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那么此时该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呢?首先,我们还是要先了解清楚,法律方面是否允许对离婚过协议书进行修改,如果允许,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


·一、自己辞职的能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吗?
      一、自己辞职的能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吗?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


·一、 交通事故撞死人怎样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怎样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法律上何为诉讼时效中断?
      何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


·1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
      1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


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吗,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