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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首要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首要构成要件是什么?商业秘密首要的构成要件就是秘密性。这里的秘密性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这里的秘密性也可称为新颖性。但商业秘密中的“新颖性”却不同与专利中的“新颖性”,这里的新颖性主要指某一特定的商业秘密与现已存在的公知信息有实质性区别,并该商业秘密在公开渠道无法获得。商业秘密第二个构成要件就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实践中,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得不到法律保护,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或者所采取的保密措施不当而造成泄密致使商业秘密变为公知信息而失去商业价值。采取保密措施是为了维护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要求,而维护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为了防止商业秘密演变为公知信息。二、哪些情况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三、侵犯商业秘密会受到什么处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来说,商业秘密是很重要的知识产权,认定商业秘密也要看是否符合构成要件,其中首要的要件就是具备秘密性,这个秘密性就是不为公众所知,并且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如果商业秘密被侵犯,企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停止侵权。
  
  
  
总结:商业秘密的首要构成要件是什么?商业秘密首要的构成要件就是秘密性。这里的秘密性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同时这里的秘密性也可称为新颖性。但商业秘密中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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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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