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有多种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按其业务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这种租赁形式是承租人与供货人商定设备规格、质量、价格等条件,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选定的设备,供货人将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处置出租物的融资租赁方式。

    二、回租。通常称为返租赁或售后租回,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自己的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在作为承租人将设备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方式,这种方式使承租人受益匪浅,承租人可以获得一笔出让设备的资金,又以支付租金的方式租回该设备,使流动资金增加,充分满足业务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三、转租赁。是指出租人先后从其他出租人手中租得承租人所需设备后,转租给承租人,这种方式的融资租赁一般用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

    四、代理租赁。是指出租人受企业或其他出租人的委托,代为出租其设备的租赁方式,这种方式的出租物的所有权为委托人,使用权归承租人,而代理人只是其代理业务行为人,只收取委托费,租金由承租人直接与委托人结算(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

    五、衡平租赁。这种租赁形式是出租人向银行贷款购买承租人所需设备为抵押,然后将该设定抵押的设备租给承租人,收取租金,冲还贷款,或承租人直接向银行支付租金冲还贷款,这种融资租赁适用于大型设备如船舶、飞机等。

    融资租赁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最受一般中小型企业欢迎的融资方式是直接租赁的方式。
总结:融资租赁合同按其业务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这种租赁形式是承租人与供货人商定设备规格、质量、价格等条件,承租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


·外观专利申请和费用如何规定的?
      外观专利申请和费用如何规定的?外观专利申请1、申请阶段专利申请流程所需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一、公司一方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需要赔偿多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违约金。2、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法律中规定的权利很多,不知您有没有听过抗辩权,很多情况下都可以行使抗辩权。合同执行的过程也会涉及到抗辩权,合同履行的后期,会有不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有多种形式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