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怎样确定,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肖像权受到侵犯以后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侵犯肖像权怎么起诉?1、符合起诉的条件;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4、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所以,侵犯肖像权其实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现本人的肖像权遭受到侵犯以后,被侵权人可以第一时间先跟侵权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没有赔礼道歉的态度,要收集证据起诉。肖像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根据造成的具体后果确定的。
  
  
  
总结: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茂名社会抚养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计划生育,规定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


·司法鉴定是哪个单位,怎么区分?
      现今,有关刑侦和案件调查的电视剧铺天盖地。人们为里面精彩的细节而喝彩,也为曲折的进程而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开始注意并希望了解一些东西。这些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司法鉴定”一词为例......


·夫妻财产是否要写约定协议
      夫妻财产是否要写约定协议,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根据我国《民法典》里面的一些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没有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结婚之前的财产应该属于个人的财产......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是什么?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权威及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产,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即招摇撞骗罪要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不要求客观......


·公司债券包括普通债券还有什么债券
      公司债券包括普通债券还有什么债券一、按是否记名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2、不记名公司债券,......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