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1、生产安全的犯罪主体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关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构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关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构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5条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
  
  1)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
  
  2)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其他人员。
  
  (3)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涉及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定罪标准及量刑情节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2、134、135、136、137、138、139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2)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第132、134、135、136、137、138、139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
  
  (3)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有关“不报谎报事故罪”规定的“情节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①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②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③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④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10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阻挠开展抢救,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进行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第132、134、139条规定从重处罚:
  
  1)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
  
  3)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
  
  4)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5)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
  
  6)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7)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实施第(5)项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行贿罪)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8)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与安全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贪污、受贿犯罪和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于实施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对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3年至5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
  
  安全生产方面的司法解释是进一步的约束了法官在量刑过程中的自由裁定权,因为安全生产事故的情节轻重程度是不一样的,而情节轻重程度不能由法官自行进行判定,主要就是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后果和事故发生以后,相关人员的处理态度来决定量刑标准的。
  
  
总结: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一、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1、生产安全的犯罪主体(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1)《中华人民共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起诉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能起诉离婚?2年,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怎么赔?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的赔偿是包括医疗保险待遇的赔偿和伤残待遇赔偿。具体项目如下。(一)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从工......


·居住证过期一年了还可以去换吗
      居住证到期一年,是无法申请续证的,公民需要带上身份证,居住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居住证原件的。居住证续证,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或者到期个月内申请办理续证。《居住证暂行条例......


·试用期员工能随便辞退吗
      试用期员工能随便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要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分割,比如说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自己,还有就是一些琐碎的财产的归属问题,在起诉状当中,只有......


·如何进行非法行医罪主体认定
      如何进行非法行医罪主体认定现如今,人们对非法行医罪定义还不是很明确。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获取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私自从事医疗方面的行为,触碰到的后果会很严重,不仅会受到相应的法律上的处......


安全生产刑法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