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死亡事故驾驶员批捕后程序是什么?

  交通死亡事故驾驶员批捕后程序是什么?1、交警队对案件调查清楚的,需要将案件提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依法判决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首先,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刑事拘留,然后报检察院批捕;其次,检察院批捕期间和批捕后,都可申请取保候审,可做好相应的工作,比如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最后,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取得谅解,是可以从轻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侦办工作,大致分为事故性质判定、责任认定、罪名确定等几个环节。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交警队已经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下一步是由检察院审查是否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要,并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只是刑事案件侦查中的一个程序,由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接下来,交警队还需要对案件继续侦查。3、是刑事案件的程序,涉嫌交通肇事罪,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员被关,走什么法律程序。会先由交警机关对肇事司机立案侦查,并报检察院对肇事司机逮捕,并由检察院向法院对肇事司机提起刑事公诉,最后法院会根据肇事司机在民事赔偿方面,对受害者家属进没进行赔偿,来对肇事司机来量刑和宣判。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一般来说,不超期关押的话,也要五个月左右才到法院,法院一个月内会宣判,也就是要半年以后,如果有超期或者补充侦查的情况,大概要一年多。综上所述,交通肇事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结:交通死亡事故驾驶员批捕后程序是什么?1、交警队对案件调查清楚的,需要将案件提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一、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从省物价局获悉,经抽样调查和测算,广东确定了新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


·盗窃罪数额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是: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


·劳动合同跟市场上其他类型的书面合同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劳动合同跟市场上其他类型的书面合同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我国所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为了完善企业跟员工之间的这种劳动合同制度的。此法为我国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每一......


·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
      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一、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果是什么?律师申请法官回避后,需要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决定是否回避,符合条件的应当回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交通死亡事故驾驶员批捕后程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