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自罚款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吗

  私自罚款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吗私自罚款属于非法侵占行为,触犯了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国家法律没有赋予个人任何职权可以处以行政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罚款,是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且由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的,行政处罚无效。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公司罚款合理吗公司是无权这样做的。如何公司罚款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投诉的。2008 年1月15日,国务院516号令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日常管理上,很多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使这些规定完全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无权再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制定一些制度。这些制度可以规定绩效考核,减发基本工资或奖金,但最后的工资总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很可能超标了,如果这样就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公司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公司内部职工不服从管理、涉嫌贪污、走私、玩忽职守的、滥用职权的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处罚,确保自身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相关的处罚和说明。
  
  
  
总结:私自罚款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吗私自罚款属于非法侵占行为,触犯了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


·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个人的基本权益很容易再到侵犯。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应谨慎小心。那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


·贩毒多少枪毙处死?
      关于枪毙,也可以理解为死刑立即执行。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最高的处罚都是死刑,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那么贩毒多少枪毙呢?换言之,贩毒多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


·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吗
      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的客体是有体物。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客体是无体物,即作品。例如,画家将自......


·成年聚众斗殴没动手会受到什么处罚?
      成年聚众斗殴没动手会受到什么处罚?打架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事情,打架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打架如果是学生参与的话也会对学生的生活产生不好的......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


私自罚款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