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怎么退出
  
  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约定了合伙期限,发生了约定情形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定退伙又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当然退伙的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除名退伙是指合伙人具有过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有过错的合伙人除名,能够被除名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是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被除名人接到书面的除名通知之日为除名生效之日,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企业是其实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世任。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以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走私罪该怎么样申请减刑
      监狱对走私罪服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减刑材料,法院作出是否减刑的裁定书。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


·注册资本和发行资本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发行资本区别是什么?1.注册资本是要先向政府注册登记。2.发行股份是当资本登记后而发行的股份,所以发行股份不会超过注册资本。3.股东须按照所占的股份比例缴足发行股份,而不是按注册......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


·一、园区自离多久劳动合同会解除?
      一、园区自离多久劳动合同会解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自离了,一般在自离之日起就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


·还在缓刑期间可以回家吗
      在缓刑期间可以回家吗1、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一般是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