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二、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谁来管?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物业小区内部还存在着一些经营方面的收入,这个收入具体是应当由谁享有,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但从我们国家管理角度上来看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有所有的业主共同的享有公共的利益。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各地民事法庭不一定会对所有民事诉讼状都受理的
      各地民事法庭不一定会对所有民事诉讼状都受理的,所以离婚诉讼当中的原告方肯定也是比较期盼法庭能够尽快的告知受理的通知,这样才代表着自己的离婚官司,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正式的拉开序幕。因此......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未成年孩子会判给经济条件稳定一方,以利于孩子将来的成长。成年人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庭会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肝硬化是临床常见的慢性进行性肝病,由一种......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
      讨债作为越来越高难度的一项活动,它需要当事人收集大量的、充分的证据。只有收集齐了相关有力的证据,债权人才能讨债有望,债权才能得到维护。那具体而言,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保证金对于招标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作用,而且招标保证金积极仅仅是在工程施工招标中使用的,因此,在其他类的招标中是不需要招标保证金的。那么,投标......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长期股票投资是购买并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优先股。以现金取得时,按取得时的计价成本(包括买价、佣金和税费等);以非现金交易取得时,按照交易物品或取得股票的公允市价......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