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民法典》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二、这几种情况下农民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1、按照规定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农村女孩出嫁之后户口已经迁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了,那么就会丧失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那么当农村的女孩出嫁后,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按照继承权来说农村女孩出嫁后还是能够继承父母的产出,但是土地却不能够继承了。2、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三十年,而土地确权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而定,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那么子女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因为这个时候土地已经归为集体所有,子女只能够重新申请分配土地。3、随着现在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很多地方都在不断的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农村发展,很多人都面临到土地被征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父母百年之后也不能够继承土地,但是能够享受到土地征收的补偿。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1、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2、所以说一要看土地承包权是什么;二要看子女户口情况。《土地管理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综上所述,土地承包法规定,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的,只有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总结: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浙江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对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一种赔偿,通常,工伤赔偿因工伤鉴定的伤残程度和各省市的经济情况不同而不同。下面我们以浙江省为例,着重介绍浙江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其他地区可以......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但婚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患上精神病。那么此时配偶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呢?也就是说,配偶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公司章程有什么作用?
      公司章程有什么作用?一、公司章程的作用:1、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时必需的文件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开始,以公司获得登记结束。《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


·民事案件中儿媳能否作证人
      民事案件中儿媳能否作证人?可以。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