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被征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征补条例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另外根据企业选择的安置方式的不同。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
    1.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2.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金额的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安置房与原房屋之间差价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临时安置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我们提醒你: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及时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清查,准备好财产清单,并且要准备好先关的证据,以备在后续的维权中有效的应对。
  
  
  
总结: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多少克会将人砸伤
      现如今房屋的修建也是越来越高,存在的隐患也是越来越多,其中高空坠物就是发生事故频率最多的。那么什么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高空坠物多少克会将人砸伤?以下便是我们为您整......


·吊销摩托车驾驶证,为什么汽车驾驶证也一并吊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制定的《机......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经商人员或者拥有某公司股权的一些人,难免会遇到股权转让的情况。这时肯定会遇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是一份股权的特殊合同,协议首先是应该符合......


·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国家的法律规定,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是平均每天不超八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这个时间内工作就是正常的法定的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务......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欠条和借条的失效期是一样长的。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么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么调解?我国法律规定,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交通......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