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罪的概念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由于各个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活动原则、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这些都是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违反了这些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某个具体玩忽职守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节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这是认定构成各个方面玩忽职守罪的具体依据。
  
  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首先玩忽职守罪属于一个身份犯罪,因为构成该罪要求当事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自由构成该要件,才可以进行下面的行为的判断,行为人还要求主观是过失的,属于过失犯罪,所以要求要有实害的结果才行。
  
  
总结: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被刑事拘留最快多久判决?
      一、被刑事拘留最快多久判决?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


·如果光凭打架能解决问题吗?
      虽然我国的国民法律意识现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打架斗殴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特别是街边的大排档这种人员密集,容易激发矛盾的公共场所,导火索可能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不小心的行为,那......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最新安徽省濉溪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濉溪县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濉溪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自己进行办理。在房屋持有人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才能买卖交易。那么,安置房是什......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不同。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二、具体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税务执法玩忽职守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