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
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确认的侦查活动。指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查破案、收集证据,带领指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确认的侦查活动。(二)法律依据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中没有规定“辨认”,在“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中规定了“辨认”,但这里的“辨认”具有“质证”的性质。《程序规定》第249条至253条、《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至262条对“辨认”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2项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程序规定》、《刑事诉讼规则》没有规定“指认”。(三)适用范围不同。辨认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但也适用于审判阶段。指认只适用于侦查阶段。(四)主体不同。侦查中辨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如《程序规定》第246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侦查中指认的主体一般是犯罪嫌疑人,但有时也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即证人。(五)对象不同。侦查中辨认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中指认的对象一般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有时也有犯罪嫌疑人。(六)规则不同。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辨认,可采用混杂辨认规则,而指认不能采用混杂辨认规则。辨认可采取反复辨认规则(即在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辨认时,可反复进行若干次),而指认一般进行一次。辨认可以采取公开辨认或秘密辨认相结合的规则,而指认多为公开进行。(七)法律手续不同。辨认有较为严格的法律手续,根据《程序规定》第246条第2款和《刑事诉讼则》第210条第2款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检察长批准。辨认结束,应当制作《辨认笔录》。指认可以不需要这些审批或法律手续。(八)方法不同。辨认既可以采取直接辨认的方法(如直接观看犯罪嫌疑人的外貌进行辨认;直接观看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和被害人尸体进行辨认),又可以采取间接辨认的方法(如观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或录像进行辨认;听犯罪嫌疑人的讲话录音进行辨认;观看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和被害人尸体照片进行辨认)。指认只能采取直接的方法,不能采取间接的方法。(九)认识准确程度不同。辨认对事物认识的准确程度要低;指认对事物认识的准确程度要高。当时不能肯定或确认的就进行辨认;当时能确认的就进行指认。(十)法律后果不同。辨认作为一种调查取证措施,可以起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的作用;指认只能起到确定侦破方向,提供查证线索,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认定犯罪犯罪嫌疑人的作用。辨认和指认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层面上差别还是很大的。不过辨认笔录和指认笔录都是证据材料,一般来说司法机关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这些证据跟辨认笔录及指认笔录当中的情形都一样的话,这些证据都才会被采纳。
总结: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
·哪些情形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
·老人手写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老人手写遗嘱有法律效应吗?老人手写遗嘱是有法律效应的,但是前提是老人自己亲笔写的遗嘱,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则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
·撤销权要什么证据呢?在线咨询 > 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要什么证据呢?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
辨认笔录与指认笔录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