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您,以减少撤销房屋租赁时产生的矛盾。
一、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的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不一定要等到合同期限截止才能解除合同,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出现法定的行为,对方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隐瞒产权或房屋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的;
(二)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
(三)其他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第二、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一问题是十分明确的了。出租人、承租人双方都可以提出撤销房屋租赁协议。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租房子几乎是每个奋斗的年轻人的必经之路,专业律师提示您,一定要谨慎再谨慎,防止上当受骗,自己吃亏。
总结: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
·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说到国家赔偿其实是包括了两方面的,即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不同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无论是怎样的赔偿,此时都必须要先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才行。那么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
·我国是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这属于很危
我国是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这属于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那造成的损害往往就是巨大的。但现在仍有人饮酒之后驾车,其中不乏醉驾的人,那通常含酒精多少可认定醉......
·人流不做了可以退款吗
可以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十条经营者......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的管理,相关部门一点也不懈怠,但是总有一些人不自觉的行为造成一些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还为了躲过交通诉讼时效而选择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诉讼时......
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