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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驳回又上诉审理时间是多久?

  行政诉讼被驳回又上诉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行政诉讼被驳回又上诉审理时间是多久?
  
  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在驳回诉求的时候,在驳回诉求的裁定书当中就有告知当事人驳回诉求的原因,因此当事人不能一味的上诉,在上诉之前也要检讨一下存在的问题,比如说根本就不符合行政起诉的条件,上诉也无济于事,结果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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