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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如下所述,来进行责任划分。1、驾驶人有过错,行人无过错: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且有出现打电话、听耳机的行为,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而撞到行人的,驾驶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驾驶人无过错,行人单方面有错的:驾驶人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但由于行人在走路的过程中不按照红绿灯的指示,强行过马路,或者是低头玩手机不看路、倒退走路而导致与机动车发生撞击的,行人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可以超过总责任的10%,毕竟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3、驾驶人与行人无过错:如果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都不是由于驾驶人和行人的原因造成的,行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事故有造成损失,但不是很严重的,可以减轻驾驶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这里的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只要是跟车辆有关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生活中,行人之间的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了,因为没有涉及到车辆的碰撞。2、是在道路上发生:道路就是指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在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只有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有关的事故,就是交通事故。对于山路、田间小路发生的事故并不属于交通事故,因为这些道路并不属于单位管理的范围,并且路的级别不在公路、城市道路等范围内。3、车子处于运动状态:只有车子处于行驶的状态才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车子是属于静止停靠在路边,但由于行人自己不注意的原因,自动撞到车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行人撞到后,身体有出现损失的,也是由行人自己负责。如果撞到车子,车子有凹凸、刮伤的情况,行人还需要赔偿修复费。4、有事态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现必定有撞击、刮伤、爆炸等现象发生,如果没有这些现象,则构不成交通事故,因为没有出现任何的经济损失。5、由于人的行为造成的,并且有出现不同的严重后果。6、当事人的心态是正常的,不具有任何攻击性和报复性,只是简单的意外或者过失。具有目的性的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而是具有犯罪动机的违法行为。行人和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是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不同的责任的划分的,但通常情况下来说的话,形成承担的责任可能比较小一点,而对于司机来说他们承担的责任更加大,毕竟机动车上应当要避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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