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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最新非法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最新非法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2、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均构成挪用资金罪。二、挪用资金案件中辩护人的诉讼义务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义务辩护人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依法帮助其行使有关法律诉讼权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出庭参加诉讼,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依法行使辩护权,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的义务辩护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权;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上述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实,各地司法机关对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挪用资金罪也属于经济犯罪,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又存在着差异,所以对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划分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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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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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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