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税谁交?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即使是租房,也是会涉及到税费的缴纳。那么房屋租赁税谁交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房屋租赁税谁交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税费缴纳如下:
  1. 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2. 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3. 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4. 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出租的房屋包括:
  1、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2、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
  3、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房屋;
  4、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6、已经抵押的房屋但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的;
  7、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房屋。
  租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不同麻烦,关于房屋租赁税谁交的问题,本文已经做了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是不太放心,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员,他们能够更好地针对您的情况,为您排忧解难、消除困扰。
  
  
  
总结: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婚内出轨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对于财产约定有效力。《民法典》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


·小车无证驾驶撞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小车无证驾驶撞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伴随人均收入的提高,车子已经成为常见的代步工具,几乎人手一辆。马路上车子的数量也是急剧增加,由此也带来了很多交通事故上的法律问题。今天我们我......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依法监禁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很多种,而取保候审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公安机关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的效率......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一、债权人免除权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5项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所谓免除,是指......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只要不是首次购买的房屋,就是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多时候交易的风险比购买新房还要多,所以,在买房之前了解一些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是非常有必要的,下文是我们整理总结出来的二手房......


房屋租赁税谁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