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此外,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有哪些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实际上,在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当中,应该由业主共同做决定的这些事项基本上都是跟业主相关的,不过,司法实践中,物业管理跟各业主之间存在着的矛盾与日俱增,其实是可以通过业主自治缓解双方的矛盾的。
  
  
总结: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离婚开庭完二次起诉起诉书怎么写?
      我们在生活能遇到很多离婚的夫妇,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我国的婚姻法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及时的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在离婚的时候......


·借条丢了被冒用怎么办?
      借条丢了被冒用怎么办?借条丢了被冒用可以要求捡到的人归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具体向谁主张权益,需要根据债务人是否知道冒用事实来确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八十六......


·返还定金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
      针对民事案件,在起诉的时候一般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如果能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已经退还定金,那么当事人就不......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会承担行政责任,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有以下情形的,会受到刑事处罚:一、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合......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时效期间有1年、5年,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1、3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