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为强奸被判处死刑,像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没有,有绝大多数的强奸犯罪都属于激情犯罪,其实,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及时悬崖勒马的话,也不至于给受害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关键是很多被强奸的未成年少女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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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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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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