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强奸罪不一定判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迫未成年人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针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要被判处死刑的话,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是需要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伤害,甚至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现象时,才会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一般来说对判犯罪嫌疑人的刑罚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是无期徒刑。
  
  
总结: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发明专利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发明专利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当事人如果要将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的话,需要先确实申请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申请不同的专利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同,而具体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不一样......


·一、店面二房东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店面二房东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店面二房东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情形如下:(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在一份互负债务的合同中,法律赋予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的基本权益。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因对方违约而承担损失。不过,履行不安抗辩权......


·怎么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协商一致之后,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不过此时可以算作是以单位意志作出的行为,因而才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从人数上来......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013年9月......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版权及其处罚是怎样的侵犯版权及其处罚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说到处罚,那么一般是指相关行为比较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下面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侵......


强奸罪是不是一定判处死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