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其他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还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相比正式员工就要差一些。但是在辞职解雇方面,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和正式员工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需要单位符合一定条件后才能解除与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对于任何一个老总来说都是非常的有必要的,因为它是测试劳动者是否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条件,或者说是用人单位当中招聘的一些特殊的条件,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如果发现条件不符合可以辞退。这是法院当中所规定的允许资格的情形之一。
  
  
  
总结: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1、信用卡逾期滞纳金。2、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如果持卡人还款逾期,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您讲责任落实到人,所以使得工程质量管理变得高效成为了尤为重要的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


·周末加班工时扣除吃饭时间吗
      周末加班工时扣除吃饭时间吗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


·通常情况下人们去世后
      通常情况下人们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是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就会需要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本位继承是对遗产继承的两个对应名词。代位继承是指:......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量刑?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量刑?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