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范本怎么写?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范本(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二、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居委会监护人证明范本的签订需要具备一定的公章等来确保其法律效用力。当监护判决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此时则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
  
  
  
总结:居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范本(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
      诽谤通常是通过言语或文字的形式,来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侮辱,实践中,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害,同时也会带来精神方面的损失,甚至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其实也不是所有的诽谤行为都构成犯罪,那到......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
      一 公务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停发工资是否合理被检察院带走,是否停发工资,要作具体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被检察院带走时,其人已经被国家机关做出开除决定,其工资肯定要停发的。如......


·我国刑法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之后一般都是要吊销执照或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不是醉驾司机本人或者是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说,醉酒的司机是正常在路上开车,此时发生了一些......


·杭州他项权证注销要到哪里办理?
      杭州他项权证注销要到哪里办理?一、杭州他项权证注销要到哪里办理?注销的单位为房管局。房屋注销登记办理程序:(一)一般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


居委会监护人证明范本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