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将会按照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民事赔偿,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加重进行处罚,毕竟存在逃逸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同时《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另“弃车逃逸”是指驾驶员的逃逸,而保险车辆本身并未逃逸,驾驶员弃车逃逸的原因是复杂的;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仅包括驾驶员,也包括车辆的本身,该逃逸目的多数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因此,原告方的“弃车逃逸”不属于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保险车辆肇事逃逸”范围。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够免除保险赔偿义务?交通肇事逃逸是不能够免除保险赔偿义务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种说明义务系法定义务,保险人除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释,使其了解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保险人不得以合同条款约定予以限制或者免除。诉讼中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签订本案保险合同时已向投保人就免责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在诉讼中提供的投保单上“投保人声明”系保险公司为重复使用而印制的格式投保单,不能以此证明其已履行了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因此双方保险关系所涉及的免责条款对保险人均不生效。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所有的人员都必须要保持冷静的态度,而不能够慌张,也不能够存在着肇事逃逸的这种现象,刑事方面的处罚力度是比较大的,存在的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会加重进行量刑处罚。同时存在着民事方面的赔偿,也是需要进行的。
总结: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将会按照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民事赔偿,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加重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吗?
一、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吗?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民法典》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因此,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关于名誉权的侵犯,不仅会表现在在世人身上,近年......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设定违约责任而提高违约成本,迫使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从而维持交易结果的可预见性;二是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在对方违约时将自......
·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
很多时候,我们发现劳动者每个月领到手的工资,其实并没有之前约定好的那么多。这应该是用人单位扣了一部分工资起来,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用人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
·如果在单位发生工伤事件知道你员工工伤享?
如果在单位发生工伤事件知道你员工工伤享有哪些待遇吗,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后运用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毕竟工伤这种事情是我们不想发生的,但是发生了就要保护好自己,接下......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包含哪些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为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应予立案,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逃逸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