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

  一、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
  
  
  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所以提请逮捕需要换押。
  
  
  二、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为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准确掌握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有效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押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在当代社会,现在检察机关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变更强制性的措施,当然强制措施在进行变更的时候是需要有一个证件,也就是换押证,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换押手续是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
  
  
  
  
总结:一、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所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哪些非法集资的员工会被视为共犯?
      从已有的案件中可以看到如果只有单个人是不可能完成涉及巨额资金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因为一系列的犯罪环节需要多个人共同进行才能够得到被害人的信任并将其存款交出,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哪些......


·向法院申请执行工伤赔偿费怎样收费
      向法院申请执行工伤赔偿费怎样收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


·保险对车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保险对车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我们在实际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国家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标准外,还要搞清楚实际加班的时间长度以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这其中很多人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


·拆迁评估的完善
      一、尽量使评估价接近公开市场价。  房屋征收应当采用“赎买”政策,由政府出资购买被征收房屋,之后拆迁房屋、腾出土地,故应按公开市场价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11条亦明确规定......


·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无证逃逸的刑事处罚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


检察院审查批捕需要办理换押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