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
  
  
  这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所以,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有权对生效错误裁判抗诉以立即启动再审。
  
  
  其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显然,此规定是对二审中驳回抗诉应在“案件经过审理后”进行的限定,我们认为,对审判监督的抗诉,也应当适用,法院驳回抗诉的决定应建立在对案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只有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理后才能作出。
  
  
  二、抗诉怎样提起?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他是享有一定的审查起诉的权利的,同时他对于我们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些判决和裁定均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判决和裁定是错误的话,可以向一些机关来进行反映,然后要求再审或者是重新审理。
  
  
  
  
总结:一、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对于有孩子的离婚案例我们都知道孩子只会跟其中的一方。对于有离婚协议的离婚案例来说应该是可以说是最和平的方式之一。那么如果协议离婚之后后悔了想要......


·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
      一、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检察院让公安批捕的话,一般在犯罪事实审查认定后,立即通知并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


·网络诈骗怎么样的可以取保候审?
      网络诈骗怎么样的可以取保候审?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兴的犯罪,它因为有网络这个新兴的媒体从而使它的隐蔽性更高,受害者也更多。网络诈骗的实施人员如果被公安机关抓获,诈骗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就......


·浙江省关于贩毒罪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关于贩毒罪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浙江省关于贩毒罪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存在什么风险?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存在什么风险?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在于被派遣的职员的能力不同,被派遣后的待遇不同,但同时都给企业、事业单位带来了福利,职员也得到了社会经验以及薪资。就目前社会......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


检察院刑事抗诉再审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