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出台最新规定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法院宣布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关于“重大疾病”的范围,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疾病将可能治愈,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不宜在法律中规定何种疾病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可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类比,具体应当交由下位法或者行政、卫生部门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二、强调对婚前病史的知情权是否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夫妻在共同空间内生活,其关系具有高度亲密性,而患病情况和优生优育具有一定相关性。考虑到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应当要求患病的一方将真实情况告知对方,在这里隐私权要让位于知情权。
  
  
  
总结: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什么是内部行政行为
      什么是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的对称。发生于行政组织内部,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是指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如行政首长对工作的指挥,对机关内部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一、拖欠贷款直接起诉是否有用从严格意义来说,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现实中,如果当事人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那么向法律提起诉讼的获胜可能性是......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吗
      虽然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告一段落,劳动者可以按照相关流程正常的和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这并不代表着公司就可以劳动合同到期为借口不和劳动者......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股份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出让方:(甲方)地址:受让方:(乙方)地址: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出台最新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