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之规定,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6、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7、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8、礼金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9、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民法典婚姻编》已经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借条一般是在婚姻的续存期间所存在的,对于此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证据,除非是另一方提了相反的证据,没有产生这笔金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总结: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财产协议分割后能否再诉讼分割?
      一、财产协议分割后能否再诉讼分割?可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自认而然的会发生不必要的矛盾。那既然发生矛盾,就会有相应的赔偿事宜。国家也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赔偿费用,更好的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赔偿权利,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条例。但是,有很......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么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要怎......


·正常成年人在无意识或者失去控制时在成他人损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0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


·虚假材料签订的合同效力
      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诈骗罪是......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