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编辑本段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满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应安排其他工作,如果还不能从事,可以提前30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解除合同,但是应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年;
  
  
  员工在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员工与单位的合同自动到期,但只要医疗期没有到时间,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执意要解除关系,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根据国家《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涉嫌构成罪,肯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故意伤害罪能......


·交通运输业误工费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
      交通运输业误工费标准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


·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要是觉得工作不太合适自己或者有了更好的选择,那么此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当然,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辞职条件才行,此外辞职也有具体的流程要求,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您经常能看到建筑工人在建造一座座的大楼,这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我们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对工程质量的监......


·汽车超载怎么处罚
      1、超载超过了汽车所需的核载体数量。它就像一辆有五人车的汽车。事实上坐了10名小学生。超载不像旅游景点的门票销售。学生的半价,车辆中的乘客数量由头部计算,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5座车超载......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