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一、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妻子债务丈夫在某些情况下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二、关于债务偿还的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由上文我们知道,如果借款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是有权力不偿还也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的。但是如果这笔借款作为双方的生活使用,那么就属于共同的借款了,需要共同承担责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借款一定不要拿去赌博,这一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总结: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一、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妻子债务丈夫在某些情况下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异地拆钢板对交通事故赔偿什么影响?
一、异地拆钢板对交通事故赔偿什么影响?异地拆钢板对交通事故赔偿基本上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统一的,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醉驾以及妨碍公务两罪并罚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两个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
·一、控诉重婚罪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控诉重婚罪需要准备什么证据?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民法典》对转让采取通知主义,但对通知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应视为是一种通知方式,应直接判决人向受让人履行合......
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