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这种事实。如果这些情形下仍然发行公司债券的话就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证券市场在我国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公司的债权在公开发行后没有预期的效果,再次公开发行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不符合再次发行的公司债权是不能私下发行的,债权监管会对此类行为严格审查。
  
  
总结: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违反证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一、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一旦超过申请期限,就比较麻烦。公司没有帮助申请也没关系,职工可以委托家属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但是要记着带着资料,这样比较......


·劳动法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劳动法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


·申请成为监护人的方式是什么?
      申请成为监护人的方式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


·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抓其他人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抓其他人吗?批捕之后案件还是在侦查阶段,之后会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到法院开庭审理。在逃人员会被通缉的。逮捕只是一个公安侦查阶段的小程序。逮捕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