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二、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债券也是主要的融资手段,公司债券有很多种,比较特殊的有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虽然两者字面意思接近,但是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发行债券和偿还债券的主体不同,转换价格确定方式也不一样。对公司股价影响上面,可转换债更多一些。
  
  
  
  
总结: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发债目的不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继承法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
      民法典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


·汽车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汽车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汽车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


·公民遇到法院判不公平怎么办
      公民遇到法院判不公平怎么办一、如果法院判不公平怎么办?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已经超出上诉期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山东的夏季来了,防暑降温是必须的,但是总有一些职工仍然在炎热的夏天进行工作的。山东省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出台了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山东的企业和单位,只要符合要求的,都必须按......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是什么?在我国,公司不论大小都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经营,不能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利,也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公司......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