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
二、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房屋质量主体不合格怎么办?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无论是质监局还是建设工程监督机构,都是有职责和义务对当地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检验和监督的。只不过,在国家有关单位开始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之前,开发商自己找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就没有统一的规定了,可能在当地有很多的鉴定机构,就是专门从事房屋质量鉴定的,选择哪一家就在于开发商自己选择了。
总结: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息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息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
·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吗?
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吗,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之后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概念混淆,搞不清楚,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资料,为您具......
·看守所是监狱吗,看守所探监条件有哪些?
看守所是监狱吗,看守所探监条件有哪些?很多人会将看守所和监狱二者搞混淆,以为看守所和监狱是一个意思,其实看守所和监狱的任务是不一样的,看守所一般是看守那些被羁押的犯人,而监狱是对已经......
·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死者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首先要确定死者的那些财产是属于遗产的,这就需要从遗产的构成要件分析起走。下面,我们就来告......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哺乳期员工可以被辞退吗?
哺乳期员工可以被辞退吗?哺乳期公司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在女性哺乳期辞退员工是违法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相关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
一、武汉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