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

  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它仅仅是一种登记公示作用。显示该财产所有权人的变更,同时也会发生物权行为的效力作用。至于赠与,那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属于财产所有人自由处分其财物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是房子过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引起房子过户的原因有很多的,并不仅仅是赠与,还可以是买卖、继承等原因。这就是两者的区别。至于费用可以通过例子详细说明。必须指出,过户的费用是因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有不同的标准的。这里只举问题相关的情况,也就是赠与的情况。例如一套超过五年房龄建筑面积90平方价值100万的房子。在赠与给直系亲属的时候,就需要交契税房子价格的1.5%也就是1.5万元,还有个人所得税的1%也就是1万元,还有手续费(建筑面积乘6)540元,工本费80元,2%的公证费2万元,一共要交45620元。如果是屋内之内的房子,除了要交刚才的费用之外,还要交5.6%的营业税,那就需要10万多的费用。这就是过户费。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将会交更多的税。例如五年之内的10万元,还要加上20%的偶然所得税,那就是30多万了,如果是五年之外,那也得交24万多。由此可见,赠与并不一定是房子过户的最好选择,而且赠与并不是不需要交钱的。
  
  
  
总结: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它仅仅是一种登记公示作用。显示该财产所有权人的变更,同时也会发生物权行为的效力作用。至于赠与,那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随县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随县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


·企业非法集资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非法集资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犯罪行为,因为非法集资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受害者比较多,辞职法集资涉及的资金极其巨大,相关法规将会对非法集资的人员进行严厉的制裁,那企业......


·商标权转让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在将普通商标登记注册之后,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权有偿或无偿的转让给他人,但此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而当事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来办理商标权转让。那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人们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凭证。土地使用证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前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需要带哪些资料?
      营业执照是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也是经营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依据之一。持有营业执照,需要定期年检的,也就是为了审核这些拥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


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