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规定是什么为确保国家“摩托车下乡”政策与摩托车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投保人利益,保监会曾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 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可积极稳妥地探索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摩托车交强险地区费率因子,地区费率因子上下浮动标准暂不得高于基础费率的30%。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用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财产损失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理赔方式如下:(一)、有责任的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二)、无责任的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摩托车交强险赔偿的规定项目,含有财产损失赔偿、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具体赔偿限额还扥为有责任的限额和无责任的限额。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分析。
  
  
  
总结: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规定是什么为确保国家“摩托车下乡”政策与摩托车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投保人利益,保监会曾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刑法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怎么判刑
      新刑法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怎么判刑?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应该怎么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的分派方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


·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


·什么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
      什么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


·网贷还不了多长时间会起诉你,还会带来哪些影响?
      网贷还不了多长时间会起诉你,还会带来哪些影响?一、网贷还不了多长时间会起诉你?如果网贷还不了,大概是2个月或者半年起诉。二、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影响?(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