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虚假的,该职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且经过警告以后不改正的,除了这些情形之外,公司无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适用末位淘汰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4)给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警告不改正;
(5)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违背真实意思);
(6)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穷尽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属违法解除。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公司随时都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如果是在违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赔偿金等,如果是劳动者违反规定工作的,那么公司是可以按照约定强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总结: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据调查,现在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有婚外情行为的,那要是生活中发现一方有婚外情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是否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
·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
按照规定,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就有休年假的权利,单位不得剥夺。有时候员工还没有来得及休年假,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合同到期双方可以续签或者解除。对于员工而言,没有休年假是一种损失。那......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南阳骨科医院醉驾从重处罚:造......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民事诉讼开庭不清律师可以吗?
民事诉讼开庭不清律师可以吗?一、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1、民事诉讼开庭可以不请律师;2、律师在诉讼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委托代理人,法律中的可以......
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