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虚假的,该职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且经过警告以后不改正的,除了这些情形之外,公司无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适用末位淘汰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4)给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警告不改正;
(5)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违背真实意思);
(6)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穷尽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属违法解除。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公司随时都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如果是在违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赔偿金等,如果是劳动者违反规定工作的,那么公司是可以按照约定强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总结: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一、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或离婚后都可以过户,但按揭房的过户需要通知抵押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
·一、工伤待遇山东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待遇山东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待遇山东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山东省内的工......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此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危险物品肇事罪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
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