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父子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父子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 一 ) 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三、分家析产应注意的几点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这两种活动呢?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确定继承活动的参与人和分家析产的参与人。
  
  1、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按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2、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3、 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权等;
  
  4、 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5、 继承。按遗嘱内容或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6、 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家协议书一定要在几方都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签定,而且内容一定要说清楚,特别是对于财产的情况也要分好,因此,两父子虽说为最亲的人,但是最好还是要立下条款,这同样也是可以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的做到财产分了,而亲情不会改变。
  
  
  
总结:一、父子分家协议书怎么写?(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辩护权行驶的方式有哪些
      辩护权行驶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三种: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1)指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


·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近年来,医患矛盾频繁发生,而且人们经常把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弄混淆,这就给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造就很多不利因素,了解二者的区别具......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当某些情况发生后,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不用等合同到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要签署一份协议,表示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解......


·出借人为公司法人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最多见的借款都是出现在个人之见的简单形式之中而不会轻易出现纠纷,但现实中公司作为需要资金用来经营的主体却时常会因为缺少资金而需要向外界借款,此时一般人都会认为公司法人作为代表出面完......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


·房屋鉴定资质要找什么机构办理
      房屋鉴定资质要找什么机构办理房屋鉴定也就是针对房屋安全方面进行的鉴定,一般来说,房屋鉴定要拥有房屋鉴定资质的机构才是可以进行的,只有专门的机构作出的科学评价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也......


一、父子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