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吗?

  
  关于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吗?
  
  
  如果债权转让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如果转让债务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也是有效的。
  
  
  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该规定,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中,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如果对方同意的话,这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通常情况下,债务和债权应该分属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但是,在商业竞争中,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债权和债务同时转让给同一个人,这也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经济风险,增加资金运转。
  
  
  
  
总结:关于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吗?如果债权转让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如果转让债务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也是有效的。我国《合同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200到1000不等,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二、代写遗嘱的规定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在我们国家重婚是违反了道德,而且还为患了婚姻的法则,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提倡人人平等的理念了,在我们国家基本上都是一夫一妻制,如果......


·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会造成平民死亡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方会向其家属支付一笔赔偿款,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死亡抚恤金通常是按照死者生前工资标准发放......


·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都有哪些
      一、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


·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土建工程质保金扣比例是多少?在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尤其是土建工程的承包,为了保证土建工程的质量,我国法律规定了土建工程的质保金。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质保金一项工程中......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可能会与出借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而其中就会用自己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如房产、汽车作为抵押。那这个借款时保证合同是怎么生效的呢?我们整理了......


关于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