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赠与他人?
一、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赠与他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但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例如受赠方为缺房户、用地平方不足等,并且受让者不能是城镇居民。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
一般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赠与。
1.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大多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方式有分为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按照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等方式赠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赠与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且取得相应的收益权利,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赠与;
3.宅基地使用权赠与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村或镇的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赠与必须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方式取得;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1.如果以出让方式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该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果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已经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赠与权转让条件
(1)该赠与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为属于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
(2)该土地使用权已经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而言,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只要受赠人是符合条件的,赠与人就可以赠与给受赠人。但赠与土地使用权也是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流程的,受赠人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完这些需要一点时间。
总结:一、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赠与他人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
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一、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故意不上班是可以不用给予赔偿的;需要医院开具休假休息证明,否则如果他自己的原因不去上班。后期的误......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一、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原文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原文规定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
·法院能查到个人保险吗
可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最多是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最多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的规定: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的约定条件基础上要求员工续签而员工拒签,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员......
·职工辞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管是职工辞职还是单位辞退职工,此时对于职工而言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保护自身利益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赠与他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