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赔偿金与合同约定以及劳动法规定不符合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前往人民法院上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看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的答案,您都有了吧。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保留证据并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赔偿金与合同约定以及劳动法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对方全责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是哪些
      对方全责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是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和前妻商量减少或者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或者通过法院减少抚养费,但是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前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治社会中有了问题更多的都是用法律解决,所以不要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才会想到用法,平时也要多......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


·房屋分割判定
      房屋分割判定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