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内容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所以,因为涉及到清算的破产公司规模不一,清算资产不同,所以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也有差异,短则数月,长则也可达到几年。另外企业破产清算内容不仅涉及到对企业财产清点与估评,还必须要对企业财产尽到核实、处理,可以说得上十分复杂。
  
  
  
总结: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的损坏来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留置权的适用范围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


·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出具的刑事拘留书,就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最重要依据。要知道,逮捕只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身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只要逮捕了当事人,那么就代表着当事人有可能已......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我们都知道,投标是有一个有效期的,关于投标的事宜一般都会在有效期内完成。但有的时候,因为种种的原因,会出现延期的情况。那么,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


·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劳动者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到车祸等意外都可以算作是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是可以由工伤保险赔偿相应损失的。不过在此之间,劳动者应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认......


·公安机关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数额达3千元的构成犯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