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有哪些
  
  工伤赔偿中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的待遇问题,在国家的有关法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自己能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就可以合理解决,但是要提供一定工伤鉴定的报告,所以程序上的操作在有关的法律中较为严谨,因此自己解决此类问题的时候要有所准备。
  
  
总结: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有哪些工伤赔偿中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


·北京市近来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这项政策本应是一项有利于民生的
      北京市近来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这项政策本应是一项有利于民生的政策,给买不起房的租房一族减负,也可以让其子女享受到更公平更合理的受教育权利,但同时这也加大了名校更加激烈的竞争,使得一......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打官司流程怎样的,打官司有哪些
      打官司流程怎样的,打官司有哪些步骤遇到纠纷无法解决时,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打官司,但是打官司是非常复杂的,很多人对它的流程都不清楚,因此在打官司时会遭遇很多不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2...


·南京市2023年度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2020年度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