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害人向哪里举报信用卡诈骗活动?

  一、受害人向哪里举报信用卡诈骗活动?向发信用卡的银行举报或者直接报案。信用卡诈骗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公诉,经法院审判确实构成犯罪的,会依法判刑。如果对方利用非法手段将您的信用卡进行套现,且数额较大的话,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可以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处理。如果经调查对方确实构成信用卡诈骗,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短信通知“亲切”指导、电话联系索要密码、伪造网站诱人上当、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双簧瞬间调包等。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综上所述,现在年轻人持信用卡刷卡消费已经是主流,信用卡消费的确方便快捷。可是信用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盗用可能对持卡人带来金钱损失。这样,受害人要尽快的采取措施,一方面向银行举报,同时收集证据准备报案。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置。
  
  
  
总结:一、受害人向哪里举报信用卡诈骗活动?向发信用卡的银行举报或者直接报案。信用卡诈骗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公诉,经法院审判确实构成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自然人捕猎野生动物犯法吗
      自然人捕猎野生动物犯法吗?捕猎野生动物是犯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非法狩猎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项目名称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第十三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被征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一)征收崇文镇坡底村集体土地......


·醉酒驾驶是一种在法律上不会允许的行为,实际上如果醉酒驾驶的话
      醉酒驾驶是一种在法律上不会允许的行为,实际上如果醉酒驾驶的话,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而危害人身安全。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应该如何认定?那么,接下来......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


·劳动争议答辩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答辩书怎么写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有时会遇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就会出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如工资,休息时间问题等等。在此时,就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法律制定了相......


受害人向哪里举报信用卡诈骗活动?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