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有哪些
1、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2、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3、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4、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时间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从上述规定来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属于相同性质的费用,功能也是相同的。
由于质量保修金对应的是质量保修期,而质量保证金对应的是缺陷责任期,导致司法实务中对于保修金或者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发生争议。会议认为,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量保修期是指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此期限内承包人对建设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义务。
而缺陷责任期是指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期限,最长为2年,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应当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因二者期限不同,质量保修期长于缺陷责任期。因此,当事人对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即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2年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退还申请流程,首先合同的工程方,一般是乙方如果不能完全按照事先合同规定,以及有关工程质量条例来对工程完全实施,那么受理方可以直接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然后乙方就会被该质量管理部门要求退还并且赔偿相应的金额。
总结: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有哪些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有哪些1、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
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一、看守所拘留10天怎么算?看守所拘留10天从被拘留之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bai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
·材料价格上涨,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调整合同约定价款?
《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2023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生老病死作为生活中特别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医院中每天都在上演着这一幕,而且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一直高居不下,医疗纠纷的处理是十分棘手的,而且由此带来的医闹等现象对社会的影响也是十分不......
·发生自诉案件公安立案吗?
自诉案件公安立案吗?自诉案件是可以立案的。公安立案: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信息公开的工作的开展,可以使政府办公公开化,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一项受到您欢迎的制度,我们在进行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的时候,各个地区也是出台了很多的......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
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通过合同来约定一件事情,特别是来共同经营生意时候,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的依据。而在签订合同时要规范书写......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申请流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