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侵犯的主要是合同管理正常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本罪的。不过在认定的时候,还是要看具体的诈骗数额情况,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还是无法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
  
  
  
总结: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工......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作用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作用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1、签署基金合同,这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  2、基金募集,这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  3、基金......


·刑拘37天被批捕后就必须判刑吗
      刑拘37天被批捕后就必须判刑吗?刑拘37天被批捕不一定会被判刑的,因为具体的案件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以及检察官的起诉程序,在经过仔细的调查和证据的支撑下才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判刑的决定,但是......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


·农村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农村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的最长使用权为70年。在农村,我们的......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1、房......


合同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