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发生商标权被侵犯的事情,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者要对商标权的拥有人进行赔偿。那么什么情况是侵犯了商标权的情况。第一个,没有经过商标主要注册人的认可,就擅自将商标使用在商品上,或者注册了与商标相同或者几乎一样的商标。第二个,非法出售其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第三个,伪造,或是擅自制造了其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或者擅自出售他人的商标。第四个,没经过商标权注册人同意,擅自将商标更改,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了市场。第五个,为其他侵犯商标的人提供运输、隐匿,仓库储存。第六个,对商标注册人造成其他的损失或者损害的。以上六种就是侵犯商标权的情况,经过审判,法院要求侵犯商标权的人向商标注册人进行赔偿,这个数额要情况而定。第一, 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来确定,在市场上损失的销售量的总数乘以每个商品的利润作为赔偿。第二, 在审判侵权当事人在侵权时间内所获得的利益,还要计算上被侵入人为了抑制这种情况所支出的金额。第三,
  还有被侵权人的证据不能充分确定侵权人所得的利益是对自己的经济造成损失的,可能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情节判决给与被侵权当事人50万以下的金额赔偿。根据我国的《商标法》中的内容,要确定侵犯商标的赔偿金额时,可以计算的,要按照维权人因被侵入所受到的具体金额损失来确定,不能明确确定损失金额的,按照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得的利益来确定,注册商标费不能确定的,法院根据侵权的情节轻重判决30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
  
  
  
总结: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发生商标权被侵犯的事情,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者要对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劳务工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一、劳务工辞职随时可以走吗?不可以,劳动者辞职,是不能当天走的,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是典型的十级工伤。二、工伤鉴定手指骨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分公司可以和别人合作入股吗?
      分公司可以和别人合作入股吗?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您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实际拿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有保障的,那么,个税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规定。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