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发生商标权被侵犯的事情,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者要对商标权的拥有人进行赔偿。那么什么情况是侵犯了商标权的情况。第一个,没有经过商标主要注册人的认可,就擅自将商标使用在商品上,或者注册了与商标相同或者几乎一样的商标。第二个,非法出售其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第三个,伪造,或是擅自制造了其他人所注册的商标或者擅自出售他人的商标。第四个,没经过商标权注册人同意,擅自将商标更改,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了市场。第五个,为其他侵犯商标的人提供运输、隐匿,仓库储存。第六个,对商标注册人造成其他的损失或者损害的。以上六种就是侵犯商标权的情况,经过审判,法院要求侵犯商标权的人向商标注册人进行赔偿,这个数额要情况而定。第一, 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来确定,在市场上损失的销售量的总数乘以每个商品的利润作为赔偿。第二, 在审判侵权当事人在侵权时间内所获得的利益,还要计算上被侵入人为了抑制这种情况所支出的金额。第三,
  还有被侵权人的证据不能充分确定侵权人所得的利益是对自己的经济造成损失的,可能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情节判决给与被侵权当事人50万以下的金额赔偿。根据我国的《商标法》中的内容,要确定侵犯商标的赔偿金额时,可以计算的,要按照维权人因被侵入所受到的具体金额损失来确定,不能明确确定损失金额的,按照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得的利益来确定,注册商标费不能确定的,法院根据侵权的情节轻重判决30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
  
  
  
总结: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还是经常发生商标权被侵犯的事情,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者要对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28条和31条规定,有一些人员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是否构成盗窃罪,除了要看有没有盗窃的行为外,同时还需要看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没有。那法律中规定的构成盗窃罪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而要是确定构成了此罪的话,又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整......


·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一、劳动合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要是当事人在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会被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被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的,是要接受一定的强......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