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二、组织考试作弊严重情节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在我国相关的国家进行的考试是为了考验个人能力,组织考试作弊的相关当事人,被我国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人进行相关的规定处以3年以上的判罚,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和考试纪律。
  
  
  
总结: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欠款借条法律的诉讼时效为几年?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此时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那么实践中租赁......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能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在建......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事实上,在生活中,人们进行民间借贷活动除了人情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利息的缘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我们应该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我们在算民间借贷利息时......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
      劳动合同解除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对于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除非特殊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提前通知对方,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送达劳动者有什么规定吗?合同......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三期是指女职工的怀孕期、哺乳期以及产期,国家明文规定对于三期女职工进行特殊待遇及保护。根据《劳动法》规定,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为每月工资的两倍,赔......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